为丰富黄岩区博物馆文物藏品体系,提升博物馆展陈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《博物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24年《黄岩区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》规定,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藏品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方向
(一)重点征集“宋韵文化”所需藏品。
宋代的生活用品(如牙刷、灯具、金银器等),文房用品(如砚台、水盂、笔搁等)等相关实物。
(二)史前遗物
台州地域内的新石器时期的陶器、玉器、骨器、动植物化石等实物。
(三)宗教物证
先秦至明朝时期的佛道造像、碑刻拓片、建筑构件、法器等。
(四)城池沿革
自唐代建县以来(公元675)见证黄岩建设发展重要资料和实物。
二、征集方式
1.捐赠:鼓励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个人向黄岩区博物馆无偿捐赠文物和化石标本;
2.征购:对个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出售的文物和化石标本,由黄岩区博物馆给予公平合理的评估并进行征购(征集价格含税);
3.借展:藏品所有权不变,黄岩区博物馆与收藏者签订借展、代管协议,设定保管期限。
三、征集时间
自发布之日起,长期有效。
四、捐赠荣誉
1.捐赠者个人信息、简介、捐赠事迹等将作为藏品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登记造册,永久记录保存。捐赠藏品用于展陈时,标明捐赠人姓名;
2.经鉴定有馆藏价值的,颁发捐赠证书。
五、联系方式
地 点:台州市黄岩区博物馆(台州市黄岩区二环南路288号)
联系人:杨先生13957629738
六、报名
一、填报《藏品征集(报名)信息表》发至邮箱:hyqbwg@126.com
附表:藏品征集(报名)信息表
(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)
二、进入“黄岩区博物馆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“走进黄博”——点击“藏品征集”